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


    MALL-“GL5015-海底捞”铺位条件交付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于2025年10月17日10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京韬(工)20251006Q01号
MALL-“GL5015-海底捞”铺位条件交付改造工程
竞争性谈判
390068.00元
377178.80元(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,按照无效响应处理)
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、施工图、工程量清单(含餐饮铺位水电、结构改造专项内容)
30日历天
合格(符合餐饮行业施工验收规范)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
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:
    (1)谈判响应函(原件)
    (2)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;若授权代表参加的,须提供《法人授权书》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
    (3)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)
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拥有机电安装或建筑工程相应施工企业资质(需匹配餐饮铺位改造施工能力)
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:
    (1)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    (2)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
投标人采用线下方式。线下获取: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,身份证原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扬州京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(扬州市京华城路168号京华城全生活广场M层办公室)获取招标文件。
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
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,请各投标人将投标响应文件于2025年10月17日10:00前现场递交。
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025年10月17日10点00分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。逾期送达的,将予以拒收。

五、开启

2025年10月17日10点00分(北京时间)
扬州京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(扬州市京华城路168号京华城全生活广场M层办公室)

六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
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,为必须遵守的条件,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。
如供应商确定参加谈判,请如实填写《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》并于2025年10月16日10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送至扬州京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。
说明会及踏勘现场:2025年10月16日10点00分(北京时间)(建议现场查看海底捞铺位实际情况)
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:一式三份(一份正本,两份副本),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字样,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,以正本为准。
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叁仟元整
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扬州京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
徐献俊     13773577759
扬州市京华城路168号